为了提高我所律师接待、咨询,代书及办理案件等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益,更好地为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、社会治安、综合治理和方便群众服务,承诺如下:
一、律师事务所主要由接待室解答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法律咨询,代书各种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文书。律师承办民事、刑事、行政等各类案件。、
二、律师进行上述工作,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。
三、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要一听、二记、三归纳、四解答。即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叙述,要记事实情节,归纳几个司;依法解答。遇到疑难或没有把握解答的问题,应找好法律根据或请示研究后,再向当事人解释。
四、律师解答法律咨询,应依问题的难易,接待时间的长短,按规定向当事人收费。
五、律师代写法律文书,应观点明确、条理清晰、文书简洁、格式正规、符合法律文书的要求。
六、接待当事人应热情耐心,态度温和,服务诚恳,使当事人来去满意。
七、律师承办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,陈述的事实,综合分析案情,依据法律规定认真办理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河北廊坊凌翔律师事务所
2004年11月10日 |